昨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文,對生產許可換證審查和再審核中的重要原料—進口基粉,特別提出新的審查要點。據該文件要求,允許企業使用進口基粉作為原料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必須按照新版生產許可審查細則中規定的干法工藝進行生產。企業使用的進口基粉,應符合《細則》中基粉的定義,而不應是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嬰兒配方食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規定的成品,“嚴禁企業使用進口大包裝嬰幼兒配方乳粉進行生產和分裝。”
同時,要求嚴格審查進口基粉的配方和質量標準,基粉工廠要經過企業質量部門的嚴格審核,生產基粉所使用的原料及供應商應經企業質量部門審核批準。
記者發現,新規對基粉質量控制措施也納入審查要點。上述文件要求,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要制定基粉的質量控制文件,從原料選用、基粉生產、包裝、運輸、倉儲、使用都應執行企業制定的操作規程。對企業委托進口商、代理商進口基粉的,應審核企業提供的進口商、代理商的相關資質。進口基粉應有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
有嬰幼兒奶粉企業認為,“對于企業來說,肯定會增加投入,成本加大,但也在可承受范圍內。”但對于一部分中小企業來說,則可能在劫難逃,被淘汰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