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出重點
重點的確定要對商品、消費、銷售三方面的有關資料進行比較和選擇,選擇的基本點是有利于提高銷售。
2.角度表現
這是確定表現形式后的深化,即找到主攻目標后還要有具體確定的突破口。如以商標、牌號為表現重點,是表現形象,或是表現牌號所具有的某種含義。
3.手法表現
一般手法就2種,一種是直接,一種就是間接了,這還是你要對你要設計產品的了解,認為該產品室適合哪種手法,找到適合的,才會更加突出產品的優點
4.表現形式
表現的形式與手法都是解決如何表現的問題,形式是外在的武器、是設計表達的具體語言、是設計的視覺傳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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