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19日公告,根據《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八條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調查機關決定采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自2017年1月20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被調查產品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保證金比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被調查產品的具體描述如下:
調查范圍:原產于日本的進口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樹脂。
被調查產品名稱: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樹脂,又稱VDC-VC共聚樹脂、氯偏樹脂。
英文名稱:Vinylidene Chloride - Vinyl Chloride Copolymer Resin。
化學分子式:- [-CH2CCl2-]m-[-CH2CHCl-]n 。
物化特性:
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樹脂是以質量分數最大的單體偏二氯乙烯與第二單體氯乙烯為主要原材料,經共聚反應制得的偏二氯乙烯聚合物,無論是否添加穩定劑、潤滑劑等助劑。該產品通常呈顆粒或粉末狀,不溶于汽油、酒精、氯乙烯等大部分有機溶劑,可溶于四氫呋喃、環己酮、環戊酮、氯苯、二氯苯等特殊溶劑,與堿能夠發生皂化反應,具有良好的電絕緣性,對氧、水均具有良好的阻隔性。
主要用途:
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樹脂可用于生產腸衣膜、保鮮膜、熱收縮膜、復合膜等單層或多層膜,以及保鮮袋、復合袋、吹塑瓶等產品。
該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39045000項下。該稅則號項下的偏二氯乙烯—丙烯酸甲酯共聚樹脂、偏二氯乙烯—丙烯腈共聚樹脂、 PVDC乳液等其他產品不在本次調查產品范圍之內。
調查顯示,國內生產的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樹脂與被調查產品在物化特性、原材料和生產工藝、產品用途、銷售渠道、客戶群體和消費者評價等方面基本相同,屬于同類產品。
中國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樹脂消費市場是一個競爭開放的市場,國內同類產品與被調查產品在質量和性能上都能夠滿足下游客戶的使用要求,二者可以相互替代,在國內市場上存在競爭。國內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樹脂市場的下游用戶比較集中,這些下游用戶既購買和使用被調查產品,也同時購買和使用國內同類產品。調查機關初步認定,被調查產品與國內產業同類產品之間存在直接的競爭關系。
日本是全球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樹脂第一大生產國,是全球市場的領導者,雖然損害調查期內被調查產品在中國市場的進口數量和市場份額呈下降趨勢,但由于歷史、品牌認可度和用戶長期形成的習慣等原因,日本被調查產品進口價格的變化對中國市場的價格起著重要的影響作用。
損害調查期內,傾銷進口產品對國內產業同類產品價格產生了壓低作用。由于傾銷進口產品與國內同類產品存在直接競爭關系,在傾銷進口產品持續大幅降價的情況下,國內產業被迫通過不斷降低同類產品的銷售價格與傾銷進口產品競爭。調查機關初步認定,傾銷進口產品與國內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樹脂產業受到的實質損害存在因果關系。
對各公司征收的保證金比率如下:
1.株式會社吳羽 47.1%
(KUREHA CORPORATION)
2.旭化成株式會社 47.1%
(ASAHI KASEI CHEMICALS CORP.)
3.其他日本公司 47.1%
(All Others)
征收保證金的方法
自2017年1月20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日本的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樹脂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傾銷幅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保證金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從價計征,計算公式為:
保證金金額=(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保證金征收比率)×(1+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