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世界上大約擁有數百萬種化學物質,常用的約為7萬種,且每年大約上千種新化學物質問世。
很多化學品對人體健康以及環境造成一定的危害,如某些化學物質具有腐蝕性,致畸性,致癌性等。由于部分化學從業人員對化學品缺乏安全使用操作意識,在化學品生產,儲存,操作,運輸,廢棄處置中,難免對損害自身健康,或給環境帶來負面影響。
多年來,聯合國有關機構以及美國,日本,歐洲各工業發達國際都通過化學品立法對化學品的危險性分類,包裝和標簽作出明確規定。由于各國對化學品危險性定義的差異,可能造成某種化學品在一國被認為是易燃品,而在另一國被認為是非易燃品,從而導致該化學品在一國作為危險化學品管理而另一國卻不認為是危險化學品。
在國際貿易中,遵守各國法規的不同危險性分類和標簽要求,既增加貿易成本,又耗費時間。為了健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保護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同時為尚未建立化學品分類制度的發展中國家提供安全管理化學品的框架,有必要統一各國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消除各國分類標準,方法學和術語學上存在的差異,建立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
中國:2005年起多次派專家代表團參加聯合國有關機構召開的GHS標準制定,修訂國際會議。2006年制定了標準GB 20576~20602-2006,并規定這些標準自2008年1月1日起在生產領域實施,自2008年12月31日起在流通領域實施。2011年5月1日起,強制實行GHS制度。
日本:日本厚生勞動省,經濟產業省和環境省成立一個跨部門的專家委員會,啟動了GHS分類計劃。2006年3月,頒布了日本工業標準 JISZ 7251-2006,對化學品標簽的編制做出了規定。
歐盟:2007年6月27日審議通過了一項《關于化學物質和混合物分類、標簽和包裝法規以及修訂理事會指令(67/548/EEC)和法規(EC-1907/2006)》的建議書,于2008年底實行。立法中提出,從2010年12月1日起和2015年6月1日起分別對化學物質和混合物全面執行GHS分類。
1、圖形符號
GHS標簽要素中使用了9個危險性圖形符號,每個圖形符號適用于指定的1個或多個危險性類別。
2、警示詞
警示詞是指標簽上用來表明危險的相對嚴重程度并提醒目擊者注意潛在危險的詞語。GHS標簽要素中使用2個警示詞,分別為“危險”和“警告”。“危險”用于較為嚴重的危險性類別,而“警告”用于較輕的危險性類別。
3、危險性說明
危險性說明是指分配給某個危險種類和類別的專用術語,用來描述一種危險品的危險性質。目前已經確定的危險性說明共有70條專用術語,為了方便使用和識別,每條術語還被分配了指定代碼。
4、防范說明
防范說明是用一條術語(和/或防范象形圖)來說明為盡量減少或防止接觸危險化學品或者不當儲運危險化學品產生的不良效應所建議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GHS標簽要素中使用4類防范說明術語,分別為:預防,發生事故泄漏或接觸時的反應,儲存和處置。
5、標簽內容和分配
根據GHS規定,化學品包裝容器的GHS標簽上應當包括以下標準化的信息:產品標識符(產品正式運輸名稱、化學物質名稱);圖形符號;警示詞;危險性說明;防范說明;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補充信息以及供應商識別信息。小包裝可使用簡化標簽。
當一種化學物質或混合物具有多種危險性時,其標簽上的圖形符號,警示詞和危險性說明的先后順序規定如下:
(1)圖形符號分配順序。如果使用了骷髏和交叉骨符號,則不應出現感嘆號符號;如果使用了腐蝕符號,則不應再出現感嘆號符號來標識皮膚或眼睛刺激;如果使用了呼吸致敏劑等的健康危險符號,則不應出現感嘆號符號來標識皮膚致敏劑或者皮膚/眼睛刺激。
(2)警示詞分配的先后順序。如果在標簽上使用了警示詞“危險”,則不應再出現警示詞“警告”。
(3)危險性說明分配的先后順序。所有危險性說明都應當出現在標簽上。
新版GHS針對以下幾點進行了重要更新:
●物理危害中有關分類調整。物理危害中爆炸物涉及的危害類別新增防范說明P503,具體處置防范說明為:“參考制造商/供應商等提供的處置/回收/再利用信息”。物理危害中易燃氣體類別1被拆分為1A和1B兩個子類別,將發火氣體、化學不穩定氣體類別A和類別B歸到1A子類。
●健康危害中有關危害定義更新。新版GHS針對健康危害的部分定義進行了修訂,對皮膚腐蝕,皮膚刺激,嚴重眼損傷,眼刺激,呼吸道致敏,特異性靶器官毒性,生殖毒性,致癌性等定義進行了更新。
●標簽規定調整。新版GHS增加了小包裝標簽解決方案。針對包裝表面積小,信息較多無法全部展示的問題,新版GHS提出折疊標簽作為新的解決方案。
●化學品相關進出口企業應根據新版GHS技術內容的變化,做好相關產品分類和標簽規范等技術資料的修訂,避免因不符合新版GHS相關規定出現不合格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