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莞一家大型工廠擔任財務經理的許某,年薪高達20多萬元,卻費盡心思伙同擔任該廠會計的前妻和出納,侵占公司280多萬元。
2016年底,潛逃多時的許某向公安機關投案,卻又拒絕認罪。昨日,記者從市第二人民法院獲悉,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沒收財產10萬元,并責令其退賠公司經濟損失。
伙同前妻侵吞公款冒領老板“津貼”
投案后仍拒絕認罪法院認定不構成自首
在東莞一家大型工廠擔任財務經理的許某,年薪高達20多萬元,卻費盡心思伙同擔任該廠會計的前妻和出納,侵占公司280多萬元。
2016年底,潛逃多時的許某向公安機關投案,卻又拒絕認罪。昨日,記者從市第二人民法院獲悉,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沒收財產10萬元,并責令其退賠公司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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