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新消息,澳大利亞上議院在2011年11月10日通過了一項香煙包裝法案,這就讓澳大利亞的香包裝有了新的法律依據。這個法案被上議院通過后,還將通過下議院繼續深意并作小幅度的修改。這項新法案將于2012年12月正式生效。值得注意的是,這項新法案遭到了英美煙草集團的反對,這個集團稱,此項法律一旦開始實施,他們將采取法律手段保護自身的利益。
澳大利亞是個煙草大國,因為吸煙每年有1.5萬人死亡,這項新通過的法律規定:澳大利亞素所有品牌的香煙將統一外包裝,而且不允許印刷公司或品牌標識,采取的是統一的顏色和圖案。并規定,顏色必須使用橄欖綠,正面的印刷的是讓人感到不快的圖案,如弗蘭德牙齒等。團的下方可以小字印刷香煙生產商的名字,。側面包裝上印有警示語言。該項法規的目的是在四年內讓澳大利亞的煙民數量下降到10%。
此項法規的通過遇到了一些大型煙草公司的不滿,他們說:政府要求煙草公司放棄印制商標和其他知識產權有違憲法精神。并且還強調:平裝包裝對降低吸煙率沒有好處,而且還會刺激冒牌香煙將流入市場,正牌煙草公司利潤下降,對整個煙草市場將會產生不利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