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印廠業務員為了能得到印制宣傳讀本項目,向某局局長行賄3萬元。近日,廣西靖西市人民檢察院以行賄罪向法院起訴被告人蔣某。
2015年2、3月份期間,被告人蔣某作為河南省商水縣某彩印廠的業務員,在德保縣開展宣傳資料推銷業務。為了確保德保縣某局向其訂購宣傳讀本,蔣某給予該局局長何某(另案處理)3萬元。之后蔣某與何某私下定好每本宣傳讀本的采購單價,再由蔣某串通兩家公司進行虛假招投標,蔣某因此順利成為德保縣某局采購宣傳讀本的供應商。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蔣某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3萬元,其行為已構成行賄罪,遂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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