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點】我們將迎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7周年的日子——國慶,對于全國人民來講,這將是一個普天同慶的節日。同時,對于眾多軟包企業,這也是一個休養生息的好時機,當然,最為高興的莫過于普通的一線生產人員,適逢假日終于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但是,也有那么一群人,當我們為即將到來的假日歡愉之時,他們正在默默地籌劃假日里為公司的一份大單子加班加點,放棄休息,堅守在工作一線。
我們將迎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7周年的日子——國慶,對于全國人民來講,這將是一個普天同慶的節日。同時,對于眾多軟包企業,這也是一個休養生息的好時機,當然,最為高興的莫過于普通的一線生產人員,適逢假日終于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但是,也有那么一群人,當我們為即將到來的假日歡愉之時,他們正在默默地籌劃假日里為公司的一份大單子加班加點,放棄休息,堅守在工作一線。
如果您是他們中的一份子,有沒有考慮到在加班的同時向公司索取薪酬呢?當企業未支付相應酬勞時,選擇沉默,還是用法律武器捍衛自己權益呢。
老話重提,《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反映了勞動者的權益應該得到維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為了更好地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2008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正式進入施行階段;為了更好地對該項法律進行補充,2008年9月18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535號國務院令,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這一系列關系民生的勞動法律條規的頒布,無不反映了勞動者的權益再一次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在新《勞動合同法》未頒布之前,我國原有的勞動法制度并不是很健全,而現在,新的《勞動合同法》把維權武器交到職工手中,特別是對軟包工人經常性加班而沒有加班費、無勞動合同作為保證等行業不良現象。一旦印刷企業違反了《勞動合同法》,那么他們可能將要對其違法行為付出高額的經濟補償費用。
《勞動合同法》的出臺,一方面加大了對員工的保護力度,另一方面對于印刷企業,也是一次“改革”的良機。從表面上看,人力資源成本的不斷增加,原材料價格的一次次上漲,國際經濟前景的不容樂觀……,對于“以勞動密集型”著稱的印刷企業,都是一種無形的壓力,印刷企業未來將面臨比較嚴峻的考驗。但從更深層次上分析,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應當體現在產品質量檔次、管理現代化的程度上。
軟包企業應與工人建立一種相互依賴和信任的關系,達到雙贏
從軟包企業的角度來講,企業的長期穩定性對工人特別是很多技術工人的依賴性很強,同時工人也需要一個穩定的工作和生活平臺,這是一種相互依賴和信任的關系。曾經有一家國有軟包企業相關負責人表示,該企業在合同的簽訂上都是非常規范的,有長期穩定的保障體系,正規合法的人事編制,廠里的用工結構、人事合同都比較規范,無論是長短合同期的員工,合同里都明確規定了合同的服務范圍、職工責任范圍。
新《勞動合同法》頒布后,社會上曾經有一種輿論認為,勞動合同法過于保護員工,甚至從某種角度來講可能會形同新的“鐵飯碗”。其實不然,勞動合同法讓員工和企業雙方心里都會變得踏實。只要依法行事,法律對任何合法的行為都會給予應有的保護。只有勞動者和企業的關系更加和諧化,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才可以更好的發揮,由其創造的生產價值更大,企業的生產效率才能實現最大化,從而企業的發展才會進入新的階段。(來源:印貓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