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0日有滿城群眾給本報反映,保定滿城區大冊營鎮正大紙業在2007年3月1日發生一起安全生成事故,事故導致滿城區神星鎮太平莊村李某寧在工作中卷進造紙機械致死。事故沒有及時上報當地政府和安監部門,采取75萬賠償私了方式解決。
2017年3月13日(11、12日為周末)記者與死者家屬取得聯系,死者李某寧,32歲,神星鎮太平莊村人。由死者家屬處了解到,李某寧確在正大紙業工作中死亡,當正大紙業通知家屬時人已經死亡,在醫院里。現已經與家屬達成賠償75萬協議,已支付37萬,剩余的要給死者辦理完銷戶手續后再支付,在達成協議后死者已于3月10日下葬。
家屬稱死者家里還有四個孩子,小的還沒有過百日,父親幾年前就不在了,母親也是休弱多病,還有一個奶奶,家庭非常困難,李某寧在家里就是頂梁柱。
李某寧的同村鄰居向記者介紹到,李某寧家里比較困難,還有四個孩子,也沒他父親了,這孩子沒了真不知道日子怎么過。
在大冊營鎮記者采訪時,辦公室主任聯系到了主管安全生產的李淑賢鎮長,李淑賢鎮長稱他們正在調查此事故,有什么你們可以找宣傳部,拒絕接受記者采訪。
記者采訪安監局時也被辦公室王忠主任多次阻撓,理由一:這起事故已經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你們要采訪就去采訪調查組吧。理由二:這起事故已經有某媒體刊發了,你們去看吧。理由三:王忠主任多次強調“有什么事找宣傳部吧”。在記者說明事故的經驗總結、防患于未然遠比事故調查結果更重要后王忠主任才聯系了主管常慶龍局長,但常慶龍局長以事故已經進行調查,拒絕接受采訪。
在滿城區宣傳部史部長與楊主任的協調下滿城安監局給記者出示了一個調查進展情況文件。如下圖:
此文已明確寫明是3月3日被舉報的3月1日的死亡事故,并且已經經過核查了,但在文中卻并沒有“瞞報”二字,這是在刻意的逃避這兩個字?逃避這兩個字“動力”又是什么?背后是否另有隱情?
從滿城安監的進展文件中可以看出,在3月3日就已經知道了此事故,而企業與死者家屬的私了協議為10日左右達成的,這個私了協議是否合法,是否在安監局的參與或是知情下達成的?
已經被安監和大冊營證實的死亡事故卻為什么被說成“造紙車間發生了傷人事故”,難道傷跟亡也分不清?
“據了解,企業與受害人家屬已達成協議,賠償已到位”這個據了解是什么時間,是3月3日了解到的還是3月10日了解到的?
巧合的是在媒體12號以稿件形式關注后,才在12號出了情況說明,記者采訪時是13日,這個時間節點卡的剛剛好,像是媒體在擠滿城安監局的牙膏。
“并責令企業停產配合”像只是一種說法,停產是在3月3日還是在3月12日嗎?由家屬及反映人處了解到,事故發生后只有出事那臺機器停產,在3月3日后只是出事那臺機器停產,責令企業停產配合是否在媒體“擠牙膏”后?
事故發生了按國家相關制度和法規去解決處理,從事故中總結經驗和教訓,以預防類似的事件再次發生,讓職工“高高興興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來。
躲避、逃避、瞞報都不是解決事故根本方法,積極的去面對,總結經驗教訓、防微杜漸,時刻緊抓安全生產這跟弦不放松,不要等到出事故再使用絕技“跑、躲、閃、瞞”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