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海淀區環保局發布海環保罰字〔2017〕134號行政處罰公示,北京中恒海德彩色印刷有限公司違反《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被罰款10萬元。
海環保罰字〔2017〕13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北京市海淀區環保局于2017年3月29日對北京中恒海德彩色印刷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位于海淀區西北旺鎮六里屯村北甲100號平房的油墨印刷項目屬于新建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該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擅自開工建設,該項目配套建設的大氣排放污染物治理設施未建成,未經環保驗收,主體工程已于2016年3月投入使用。上述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
北京市海淀區環保局依據《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北京中恒海德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停止生產,處10萬元罰款。
● 來源:千龍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