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女士正常生產后,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了仲裁申請。
在仲裁開庭期間,雙方當事人圍繞著假條的真實性、安排職工待崗是否是企業的自主權展開了激烈的爭論。
最后,仲裁委員會根據《關于職工因崗位變更與企業發生爭議等有關問題的復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等法律法規,認為公司對蘇女士的處理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最終裁決公司向蘇女士補發工資及其經濟補償金、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等費用。
蘇女士正常生產后,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了仲裁申請。
在仲裁開庭期間,雙方當事人圍繞著假條的真實性、安排職工待崗是否是企業的自主權展開了激烈的爭論。
最后,仲裁委員會根據《關于職工因崗位變更與企業發生爭議等有關問題的復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等法律法規,認為公司對蘇女士的處理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最終裁決公司向蘇女士補發工資及其經濟補償金、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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