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上班族不知有探親假
“多么悲催的探親假啊,我工作9年了,從未享受過。”聽到還有探親假這回事,在昆明某企業工作的羅小姐感慨萬千,“我們單位的外地職工很多,可幾乎沒人請過探親假,工會也從沒提過有這種福利。我相信絕大多數人都跟我一樣不知道這回事。”
“小時候聽父母說過探親假,在一些電視劇里也聽到過,我一直以為是80年代特有的福利。現在的上班族連正常休息都難,哪兒會想到這種好事居然一直存在……”在銀行工作的劉先生是80后,他表示多數80后對探親假的認識都局限于小時候父母的談話中,身邊的朋友和同事都從未談論過這個話題。
擔心職場損失不愿休假
“現在的單位都是一個蘿卜一個坑,探親假一去二三十天,保不準回來崗位都沒了。”雖然在國企上班,單位也有探親假政策,但小劉工作5年來,也沒請過一次探親假,每年只有春節時才能回家和父母團聚。他無奈地說,“現在競爭這么激烈,真擔心探完親回來就失業了,而且休假也會影響收入什么的。”
“每年的公休假都休得忐忑,哪里還敢去休什么探親假!”湖北妹子張小姐的一席話引起大家的共鳴。“每年去請公休假時,都緊張得不行,如果批假順利,我都覺得是中了彩票一樣。特別是年底,你都別表現出還有休假的欲望,否則什么年終獎、先進與你無關不說,一頓臭罵是絕對的。”和她一樣,不少受訪者都表示探親假時間較長,可能會帶來一些職場上的損失。
專家觀點
勞動者要積極爭取合理休假
勞動法專家表示,一直在執行的探親假之所以沒被多數勞動者認知,沒有得到很好執行的原因有很多,“首先,用人單位對在職員工的休假問題控制得很嚴;同時,很多用人單位對員工有限制條款,比如休假了要扣多少工資,這讓一些員工不愿休假;此外,這也與勞動者的認識有關。”
對于如何把探親假貫徹下來,杜曉秋認為,勞動部門要有嚴格的監督,及時受理在探親假方面的投訴。用人單位要看到職工不僅在工作時帶來社會效益,還應該看得更遠,要明白給員工合理的休息才能創造更高的工作效率,帶來更多社會效益的道理。此外,勞動者也應該積極爭取合理的休假。
延伸閱讀
異地職工工作滿1年就有探親假
1981年出臺的《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里表示,探親假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可給予路程假。根據《規定》,探親假分為下面幾種: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兩年給假一次,45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此外,勞動法已明確規定,私企員工也有享受休假的權利。
休假時照發基本工資報銷路費
按照《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此外,探親過程中必須轉乘其他交通工具的,路途中還可報銷一天的住宿費。
每年假期有多少
每周休息2天,全年約休104天;元旦放假1天;春節放假3天;清明節放假1天;勞動節放假1天;端午節放假1天;中秋節放假1天;國慶節放假3天。此外,根據國家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每年可帶薪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帶薪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帶薪休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