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點】東莞某包裝廠田老板拖欠員工三個月共計34萬工資,8月5日被依法批準逮捕。據悉,田某是于去年8月失聯,今年6月被抓獲。警方提醒:惡意欠薪后果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東莞某包裝廠田老板拖欠員工三個月共計34萬工資,日前被抓獲歸案
東莞陽光網記者從廣東省東莞市道滘鎮公安分局獲悉,該分局日前將一名惡意欠薪逃逸一年的包裝制品有限公司老板田某抓獲歸案。據悉,田某經營的包裝制品有限公司拖欠員工三個月的工資,共計34萬多元人民幣。
田某于去年8月失聯,今年6月被抓獲,8月被依法批準逮捕
據道滘公安分局介紹,自2015年8月3日道滘鎮勞動監察部門介入后,田某一直處于失聯狀態,勞動部門多次發出通知,田某仍不到案。今年3月22日,道滘南閣警務區接到市人力資源局移送東莞市某包裝制品有限公司老板田某(男,38歲,湖北人)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報案材料。
接報后,民警隨即展開調查。經偵查,2016年3月29日,道滘公安分局依法對其進行網上追逃。6月29日,在貴陽市塔山公安分局的協助下,道滘公安分局成功將犯罪嫌疑人田某抓獲,將田某從貴陽市押解回莞。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田某對其逃避支付勞動報酬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于8月5日被依法批準逮捕。
警方提醒:惡意欠薪后果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警方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來源:東莞陽光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