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通州區環保局發布2017年12月27日-2018年1月2日行政處罰公示,北京威遠印刷有限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被罰款1.5萬元。
通環監罰字第80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北京威遠印刷有限公司危險廢物與生活垃圾混存,通州區環保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第七十五條第一款第七項、第二款的規定,對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的行為進行處罰,對其處以1.5萬元罰款。
近日,北京市通州區環保局發布2017年12月27日-2018年1月2日行政處罰公示,北京威遠印刷有限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被罰款1.5萬元。
通環監罰字第80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北京威遠印刷有限公司危險廢物與生活垃圾混存,通州區環保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第七十五條第一款第七項、第二款的規定,對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的行為進行處罰,對其處以1.5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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